(招标2019)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报阅报栏终端和LED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
开标时间:2019-11-22
标讯类别: 国内招标
招标人: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
资金来源: 其它
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报阅报栏终端和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
受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 委托,对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报阅报栏终端和LED显示屏采购项目(项目编号:LG2019-97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竞争*谈判采购,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。
一、采购人的采购需求
号 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
01 报阅报栏终端 详情见附件 1
01 LED显示屏 详情见附件 1
二、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(按)
项目预算金额:20*万元。
最高限价金额:20*万元。
三、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*记录;
6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;
7、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:无
四、采购文件的购买
采购文件购买时间:2019年 11 月 19 日 9 时起至 2019 年 11 月 21 日 17 时 时止(北京时间,节假日除外)
采购文件发售价格:* 500元/本,售后不退。
购买文件其他说明:
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:1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*明复印件(自然人*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);2、法定表人(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)*明书(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);3、授权委托书复印件(法定表人、非法人组织负责人、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)。
五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: 2019 年 11 月 22 日北京时间 14 时。
联系人:李工 李媛媛
联系电话:15116997897
E-mail:ztb6868@163.com